菌落總數檢測儀通過國標法測菌落總數是以檢樣中的細菌細胞和平板計數瓊脂混合后,每個細菌細胞都能形成一個可見的單獨菌落的假定為基礎的。由于檢驗中采用37℃于有氧條件下培養,因而并不能測出每g或ml檢樣中實際的總活菌數,厭氧菌、微嗜氧菌和冷營菌在此條件下不生長,有特殊營養要求的一些細菌也受到了限制,因此所得結果,只包括一群能在普通平板計數瓊脂中發育、嗜中溫的、需氧和兼性厭氧的細菌菌落的總數。
對于樣品的稀釋問題要注意:
1.檢樣稀釋時,無菌稱取(或量取)有代表性的樣品25g(或ml)剪碎放于含有225ml滅菌稀釋液的玻璃瓶內,經充分振搖作成1:10的稀釋液。制備10倍系列稀釋的樣品勻液時,每一步都應該搖勻試管或反復吹吸,使菌體能夠盡量分散均勻。如系肉、魚等固體樣品,剪細于滅菌乳缽內與稀釋液研勻,或與稀釋液同置于滅菌均質器杯中,以8000-10000rpm速度攪拌1分鐘,使做成均勻的1:10稀釋液。對于像食醋或酸性飲料等酸度較高的樣品,如果直接用原樣液來檢測菌落總數,結果會偏低甚至為0,只有嚴格按標準要求先用滅菌的20-30%碳酸鈉溶液將其PH值調至中性后方可準確檢測出菌落總數。
2.根據食品衛生標準要求或對標本污染情況的估計,將上述1:10的檢樣稀釋液再做成幾個適當的10倍遞增稀釋液。即取1:10稀釋液1ml與9ml稀釋液混和做成1:100的稀釋液,然后依次遞增稀釋,做成1:1 000、1:10000等稀釋液。注意每遞增稀釋一次,必須另換1支1ml滅菌吸管,這樣所得檢樣的稀釋倍數方為準確。
3.從吸管筒內取出滅菌吸管時,不要將吸管尖部碰著其他仍留在容器內的吸管的外露部分;而且吸管在進出裝有稀釋液的玻璃瓶和試管時,也不要觸及瓶口及試管口的外側部分;因為這些部分都可能接觸過手或其他沾污物。
4.在作10倍遞增稀釋中,吸管插入檢樣稀釋液內不能低于液面2.5cm;吸入液體時,應先高于吸管刻度,然后提起吸管尖部離開液面,將尖部貼于玻璃瓶或試管的內壁使吸。管內液體調至所要求的刻度,這樣取樣較準確,而且在吸管從稀釋液內取出時不會有多余的液體粘附于管外。
5.當用吸管將檢樣稀釋液加至另一裝有9mL空白稀釋液的試管內時,應小心沿管壁加入,不要觸及管內稀釋液,以防吸管尖部外側部分粘附的檢液也混入其中。